推荐理由:主投同业存单,波动小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力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跟踪偏离度以及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非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资产类型 | 金额(万元) | 占基金总资产比例(%) |
|---|---|---|
| 固定收益投资 | 210429.61 |
127.358% |
| 其他资产 | 2249.97 |
1.362% |
|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 | 648.22 |
0.392% |
| 合计 | 213327.79 |
129.112%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净值占比(%) |
|---|
庄文清,男,中国籍,10年证券从业经历,本科、硕士,曾任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债券经纪人。2017年2月加入华安基金,历任集中交易部交易员、现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现金管理部基金经理。自2025年5月16日起,担任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25年5月16日起,担任华安现金润利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25年5月16日起,担任华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25年5月16日起,担任华安鑫浦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基金类型 | 任期回报 | 任期时间 | 购买 |
|---|---|---|---|---|---|
| 华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 016063 | 指数基金 | 1.33% | 2025-05-16至今 , 364天 | 购买 定投 |
| 华安汇财通货币 | 000709 | 货币基金 | 1.10% | 2025-05-16至今 , 364天 | 购买 定投 |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 认购费 | 单笔金额(M) | 收费标准 |
|---|---|---|
| M≥0万元 | 0.00% |
| 申购费 | 单笔金额(M) | 收费标准 |
|---|---|---|
| M≥0万元 | 0.00% |
| 销售服务费率 |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
|---|
| 赎回费 | 持有年限(N) | 收费标准 |
|---|---|---|
| N≥0 | 0.00% |
| 管理费率 |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
|---|---|
| 托管费率 |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